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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12-09-01

         编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市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市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上报省政府审批和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制订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制订并管理全市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制订全市国土资源对外合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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