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12-09-01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上报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