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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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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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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杨旋在发布会上提问。

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库热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宋超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岳仲明,接受了记者提问。

突出国家版图意识,强化地图服务监管

成都商报记者:在地图出版或互联网地图服务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错绘国界线、把我国台湾省表述为独立国家、漏绘我国南海诸岛和台湾以及附属岛屿,还有标注国家涉密设施等等,请问新修订的测绘法对这方面有哪些规范性规定?对上述问题有什么具体的解决方式?

岳仲明:国家版图直接形象地反映国家主权和管辖的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我们通常说国家版图有三性: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实践中,确实存在你提到的这些问题,客观上破坏了我们国家版图的完整性,损害了国家的尊严,也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地图特别是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这也是此次法律修改的重要内容。

新修订的测绘法突出加强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在总则中单独设了一条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的责任,同时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把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育之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新修订的测绘法加强了对地图产品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明确规定: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以及互联网的地图服务都要遵守国家有关地图标准和审核的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使用经过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校,同时我们授权国务院对地图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网信部门要依照测绘法的规定,采取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监管,使全社会能够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提高地图的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反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要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现状如何?新修订的测绘法对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哪些规定?

库热西:地理信息产业被国务院确定为战略性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就业能力比较强的特点,也是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服务社会大众的途径。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去年我们初步统计的地理信息产业的产值约4000亿元,这几年这个产业的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所以在我国包括全球经济增长处于比较平缓甚至低迷的状态下,这个产业的发展处于高速增长,产业的从业人员,我们统计在60万人左右。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地理信息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互联网地图大家几乎每天在用,包括手机定位、互联网导航等地理信息产业的服务,延伸产品也是层出不穷,极大地方便了百姓生活,成为比较活跃的一个领域。

在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我们积极促进地理信息与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的深度融合,目前地理信息与通讯、电商、现代物流、游戏动漫产业高度融合,吸引了社会资金、风投资金、信贷投放不断涌入,其拉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不断凸显。据国外的权威机构统计,地理信息产业带动相关行业的收益,比地理信息产业本身服务的产值高出15~20倍,地理信息产业的拉动作用,比其自身的作用还要强大。这次新修订的测绘法,对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规定,其中第40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测绘法的规定,从政策环境、简政放权、数据开放、产品开发、技术设备推广等方面着力推动地理信息产业跨界组合、资本融合、技术合作,不断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让地理信息更好地惠及广大百姓。

测绘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应用

中国日报记者:新修订的测绘法对促进测绘成果分享以及应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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