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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1-09-03

8月29日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大到暴雨,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13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统计,8月28日11时到29日8时,平顶山市出现了中到大雨,北部暴雨,全市平均降雨量34毫米,各乡镇降水量在50毫米以上的站点有25个。据气象预报,30日至31日,平顶山市有大到暴雨,降水主要集中在30日夜里。本轮降雨过程历时长、范围广,落区与前期强降雨地区重叠度较高,防汛形势非常严峻。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29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尾矿库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立交桥、涵洞、地下空间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县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气象、水文、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开展部门会商与联合会商,滚动分析研判,做到精准预警、精准研判、精准调度、精准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将会商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市防办。

  各级防办工作人员全员上岗、值班值守,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巡查督导;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确保责任区防洪安全。各级防办要对防汛重点部位“三个责任人”实时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各级应急抢险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随时能投入抗洪抢险救灾。重点企业及单位要减少或停止室外作业,在城市地下空间设置防汛沙袋,涵桥低洼处设置警示标牌,预置抽水泵,落实人员盯守,潜在风险景区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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