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楠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09-30
遗失声明
丁子楠因保管不善,将新华1000108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子楠
遗失声明
丁子楠因保管不善,将新华1000108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