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先智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09-27
遗失声明
焦先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非织布总厂1号楼西1单元2层东户的房屋,561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先智
2020年9月25日
遗失声明
焦先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非织布总厂1号楼西1单元2层东户的房屋,561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先智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