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0-09-21
遗失声明
李建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金凤玉源·克拉公寓15层151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而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军
2020年9月 21日
遗失声明
李建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金凤玉源·克拉公寓15层151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而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军
2020年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