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涛、刘松荣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6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新涛、刘松荣所有的位于: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北、学府路以西常绿·大悦城小区8号楼1单元14层1404号房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豫0191执恢147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9)豫0191执恢147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二条:将位于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北、学府路以西常绿·大悦城小区8号楼1单元14层1404号房,不动产(产权证号: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6002812号)房产转移到张琳娜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6002812号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