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瑞英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9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冯瑞英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北团结路16号楼1单元西户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19)豫04民终执3439号民事判决书:将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北团结路16号楼1单元西户(不动产证号:0501014474)不动产过户登记柳水旺、张六妮(身份证号:410402196407091513、410411196202100021)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0501014474号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