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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岭、李树芳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5-27

遗失声明

权利人高振岭、李树芳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400069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振岭、李树芳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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