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登录 | 注册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李海龙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平房权证新华字

12002696号

李海龙

光明路北段路西广厦俊园1号楼南单元1-2层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224

[关闭本页]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