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平、王永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政府生效征收决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平房权证新城字 第12000600号 | 李继平、王永生 | 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南段西0375·首府商业会所扩建楼1-2层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