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梅、张瑞增 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公 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537号 | 秦香梅、张瑞增
| 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东侧名门世家1号楼东单元31层3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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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