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卫东区平安大道与平郏东路交叉口西北角,土地面积13081.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2、宗地二位于卫东区建设路与煤泥河交叉口西北角,土地面积18319.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 %,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以上2宗土地公示时限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7日(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若有意向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楼1008室提交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规定,同一地块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