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萍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发布日期:2024-10-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因继承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序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编号 1 陈爱萍 叶宝亮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卫东区铁路工人村12号楼5层26号 平房权证字第0601017878号 联系地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221909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8日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