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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铃娃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兰馨路西龙翔大道北林溪美地9号楼西单元14楼1406(购房合同:410400201609210044号)合同记载的房屋所购买人为;张庭贤、周铃娃。张庭贤于2018年4月17日死亡,现周铃娃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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