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姗姗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东风路北电业局东院12号楼中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461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灿霞、张继国。张灿霞于2024年7月30日死亡,张继国于2022年9月13日死亡,现张姗姗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