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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五一路2号院2号楼西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235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鸿玉、郭二花。张鸿玉于2022年10月22日死亡,郭二花于2019年12月21日死亡,现张恒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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