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南西路南70号院3号楼2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401008946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新民、王玉荣。李新民于2014年2月17日死亡,现李凌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