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恩才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9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中兴路南段18号院食品总公司3号楼西单元7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010100216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龚恩才、海玉兰。海玉兰于2008年2月8日死亡,现龚恩才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