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涛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7
非公证继承公示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碧桂园·应国府3#楼1单元1层101号(合同编号:410400201907100005)合同记载的房屋买受人为王晓丰、李三有。王晓丰于2024年1月8日死亡。现李嘉涛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