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锋、王亚君、师耀华、高静静证书 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5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平房权证卫字第10000354号 | 李运锋、 王亚君 | 矿工路东段99号院6-1号楼(第52幢)东3单元6层西户 |
2 | 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3004016号 | 师耀华 | 河东路中段金华苑小区5号楼东5单元2层西户 |
3 | 豫(2023)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42710号 | 高静静 | 新华区平安大道西段北侧百合金山02地块1号楼2单元6层607号房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