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涛、孙海容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公 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3000008号 | 李文涛、孙海容 |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豫基城·望山3#楼1单元5层复式502-601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