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赵金生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4号楼3单元5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30101262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赵金生、江梅英。江梅英于2019年7月21日死亡,现赵金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