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义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南段路西40号院光明粮贸5号楼1单元4层南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字第1011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层、张学义。刘层于2020年11月17日死亡,现张学义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