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森、刘旭焓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程平路北一矿口2号楼1单元3层东户5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卫东1500373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彦飞、李念。刘彦飞于2024年3月31日死亡,现刘森、刘旭焓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