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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森、刘旭焓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程平路北一矿口2号楼1单元3层东户5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卫东15003730)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彦飞、李念。刘彦飞于2024331日死亡刘森、刘旭焓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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