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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茹茜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13号院1号楼3单元一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360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炳友韩茹茜。王炳友于2024年2月27日死亡现韩茹茜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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