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英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矿工东路北1号院2号楼2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40100352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聂治伦、李菊英。聂治伦于2006年12月2日死亡,现李菊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