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兴荣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北3号院4号楼1单元2层西户,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函〔2021〕24号复函批准的房屋买受人为班兴荣、纪聚才。纪聚才于2022年10月28日死亡,现班兴荣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