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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秀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非公证继承公告

顶山市湛南路东段南湛河区财政局1号楼中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湛河1000373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许秀梅、王长庆。王长庆于20221230日死亡现许秀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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