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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非公证继承公告

顶山市开源路南段3号院4号楼4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30415)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霍民岺、马芝兰。霍民岺于2005618日死亡霍志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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