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志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3号院4号楼4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3041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霍民岺、马芝兰。霍民岺于2005年6月18日死亡,现霍志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