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茹茜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2
非公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13号院1号楼3单元一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360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炳友。王炳友于2024年2月27日死亡,现韩茹茜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