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兆春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东工人镇镇西25号楼2单元1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70100771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田永庆、王秀芝。田永庆于1991年7月22日死亡,王秀芝于1977年2月6日死亡,现田兆春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