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李金元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3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火车站东南环路北海南公寓南楼中单元4楼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湛河字第1000263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金晓华、李仲钦。李仲钦于2022年5月2日死亡李金元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13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