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红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9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培新街3号院2号楼3单元4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15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程传举、胡存红。程传举于2021年3月23日死亡,现胡存红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