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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万君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中路北3号院4号楼3单元4东户,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证2021〕24号复函批准的房屋购买人为李清忠、马万君李清忠2022310日死亡马万君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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