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2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登记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2) |
1 | 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首次登记 | 平顶山市新华区校尉营村 | 410402008001 JB00001 | 14208.76 |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302房间
联系电话:0375-2219099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