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杰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中路北3号院7号楼1单元1层西户,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证〔2021〕24号复函记载的房屋购买人为朱子杰、王小妮,王小妮于2022年12月28日死亡,现朱子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