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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西北角豫森·时代新城8号楼1单元5层西南户503号房。合同编号:410400201610100110)合同记载的房屋所购买人为:弓须收,王梅云弓须收20181024日死亡王梅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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