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西北角豫森·时代新城8号楼1单元5层西南户503号房。(合同编号:410400201610100110)合同记载的房屋所购买人为:弓须收,王梅云。弓须收于2018年10月24日死亡,现王梅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