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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华、李书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0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园北街西沿河路29号楼3单元6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50101365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徐长富、李淑娟。徐长福于2023年1月8日死亡。现徐卫华、李书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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