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0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南路天鹰52号楼5单元6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0201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宝春、张维茹。张维茹于2021年4月29日死亡,现李丹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