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潘会玲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2

  

FGZJC—WD—0008

湛河区湛南路11号楼2单元东户,证号为平房权证字第0301006702号,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潘海新、宋梅兰,潘海新20120626日死亡,宋梅兰于2024年02月04日死亡。现潘会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卫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375-3383202)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