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明兰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2
公 示
FGZJC-XH-2024002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天使集团家属院20号楼2单元东户(不动产权证号:0401004124)不动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为赵德武、毛明兰。赵德武于2023年1月28日死亡。现其妻毛明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新华区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92102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