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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仍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华悦世家11号楼西单元17层东户1704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90703003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马长卿。刘仍。马长卿于2020年10月23日死亡。现刘仍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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