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娜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公 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4006224号 | 陈晓娜 | 卫东区开源路东大众路北鹰城世贸广场B座西塔1单元19层中东户04号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