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公 示
FGZJC-ZH-002
光明路南35号院12号楼2单元4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平房权证字第0301007602号),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为张书学、计桂枝。计桂枝于2015年11月22日死亡,现张红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湛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3383200)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