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英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东段21号院4号楼2单元2层中户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住房函(2021)24号)复函批复名单中不动产房屋所有权人为::周桂英,共有人:秦笃君。秦笃君于2021年11月4日死亡。现周桂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