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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集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08

遗失声明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原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源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编号为平国用(2002)第ZF-0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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