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逢南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南11号院处长楼1-2层6号房(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卫东16001955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朱浚、郝长生。朱浚于2024年2月3日死亡,郝长生于2013年10月17日死亡。现郝逢南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