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彦沂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南路兴州厂商品楼2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40100810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方长春、林永娣。方长春于2014年12月6日死亡。林永娣2023年02月02日死亡。现方彦沂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