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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沂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南路兴州厂商品楼2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40100810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方长春、林永娣。方长春于2014年12月6日死亡。林永娣2023年02月02日死亡。现方彦沂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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